中新網湖北新聞10月11日電 (楊秋)記者從荊州市公安消防支隊獲悉,武漢某消防設備有限公司違法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為荊州某學校安裝不合格的木質隔熱防火門,該支隊依法予以罰款1.05萬元。
此前,荊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對荊州區某學校新建工程進行消防產品監督抽查,檢查人員對600樘防火門進行**排查,發現配電室一樘高2.7米的木質隔熱防火門,沒有取得該規格型號防火門的認證證書、檢驗報告。消防檢查人員依據相關規定,現場判定該防火門為不合格消防產品,要求消防施工單位在限期內更換符合市場標準的防火門。同時,消防部門對該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對涉及該單案的武漢某消防設備有限公司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詢問。
據消防部門辦案人員介紹,該消防施工單位降低消防施工質量,違規安裝不合格的防火門,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9條規定,荊州市消防支隊依法予以罰款1.05萬元。
該消防施工單位負責人懊悔不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主動到銀行繳納了罰款。他說,如果不是消防部門及時糾正,倘若真的發生火災事故造成嚴重的后果,等待他的將是更加嚴厲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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